170-180(14/44)
登州其他官员:……
这钱拿着真的烫手啊。
情况特殊,许知州召集底下各县官员到州城开会,青苗法的具体措施已经颁布下来,他们得好好商量这笔钱要怎麽用。
毕竟连财大气粗的庞衙内都说不出这次的拨款是“区区这麽点钱”,要是钱拿了事儿还办不成,到时候他们全州都跟着丢人。
不过苏景殊觉得这法子没那麽容易推行,他们登州上下一心或许可以交出一份让官家和老王都满意的答卷,别的地方就不一定了。
他们周边的地方官一把手支持新法的其实没几个,不过明确表示反对的也没有,整体趋势就是观望。
别的事情为了不得罪人可以观望,推行新法这种事情要是不明确支持的话那就真的和反对没有区别了。
官场上都是人精,且推行新法本来就是得罪人的活儿,顶头上司不重视的话底下官员肯定怎麽对他们有利怎麽来,派下来的活儿糊弄过去就算了。
这个时候掐尖冒头肯定拉仇恨,不过没关系,他和许大人来登州就是为了得罪人的哈哈哈哈哈。
新法和旧有的常平法类似,唐时朝廷为了贴补国库亏空推行过类似的政策,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也就是丰年适当擡高价格买粮防止谷贱伤农,荒年适当降低价格卖出粮食来平抑物价接济百姓。
政策的确有,效果却没多好。
本朝也有常平仓,制度和唐朝一脉相承,就是连着唐时的毛病也一并继承了下来。
粮仓只在州县治所所在数量少也就罢了,常平仓的钱粮还经常被三司和转运使挪走导致地方没有钱粮往外借,除此之外还有最常见的官商勾结以及高价卖出低价买入,反正就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现在民间的常平仓大部分都是摆设。
制置三司条例司这次推出的新法来源于旧法,但是实施起来和旧法有很大的不同,最显眼的就是以前的常平仓不要利息,现在的青苗法要收两成的利息。
大宋民间高利贷多的数不清,近些年天灾不断,民间百姓大多都需要借贷来活命,还的时候本钱翻倍的都有,遇到丧天良的让还三倍也不稀奇。
和那些动辄翻两倍三倍的高利贷相比,新法收两成的利息和不要利息也差不多了。
但是两成的利息和不要利息毕竟不一样,对迂腐的读书人来说,赈灾救民是官府的责任,哪儿还能收利息?
不用想都知道朝中那些自以为占据道德制高点的读书人看到“利息”俩字是什麽反应,王相公辛苦了,官家辛苦了,绕过政事堂成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来全权主持变法工作真是个伟大的决定。
庞昱来登州後很是下劲的学了一阵,现在对着公文政务不再像以前一样一无所知,“雱哥儿说过他爹在鄞县当知县的时候这麽干过,青黄不接时将钱贷给百姓,等粮食收下来让百姓用粮食偿还,听说效果非常不错。”
“若非如此,条例司也不会让咱们把常平广惠仓里的粮食全部兑换成现钱。”苏景殊皱起眉头,“只在县城还好说,现在一下子推广到三个路,感觉有点快。”
好在他们只需要管登州一州。
庞昱不太明白,“青苗法说的很清楚,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分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不同的户等能贷多少钱也标的明明白白,有什麽不妥吗?”
“按理说没什麽不妥。”苏景殊拿出纸笔写上五等户的借贷额度,说道,“大宋的户籍制度衙内清楚,主户分五等,客户想借钱必须有三等以上的主户做担保。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有客户想